[摘要] 2013年3月1日傍晚,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作为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国五条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扩大试点,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核实房屋原值,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通知涉及五大政策内容。
国五条细则出台,房地产人士表示佛山不是房价上涨过快城市,或不受影响
2013年3月1日傍晚,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作为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国五条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扩大试点,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核实房屋原值,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通知涉及五大政策内容。
漫画/罗灿
省市调控不力将被问责
在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方面,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通知还特别强调要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限购类型包含二手房
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政策。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调整限购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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