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佛山市消委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区艳屏介绍,去年接到的房屋及装修建材投诉为116宗,同比下降了4.13%;其中,房屋投诉共57宗,投诉排名前三名的为营销合同、质量以及价格问题,投诉分别为19宗、13宗和6宗。
二: 开发商承诺办按揭不兑现
由于赵小姐没留下任何开发商当初承诺的证据,致使发生纠纷后有口难辩,最终调解失败。根据《消法》规定申诉途径,消委会只能建议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消费提醒:开发商的承诺要白纸黑字写清楚
购房者在购房时不能轻信开发商促销时作的承诺,对有关承诺,要求在有关单据、合同上注明。对于开发商的侵权行为,要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诉举报。
三:购房不成还要交高额中介费
去年8月30号,李小姐看中一套二手房后,通过房屋中介支付了1万元的订金。之后,房主要求取消交易,并按照协议书退还订金再赔付1万元。
李小姐接受了房主提出的条件,没想到中介却要扣其中的5000元作为手续费。李小姐将此事反映到了三水区消委会。
不过,在消委会的调停中,房屋中介指出协议中有条款:“如甲方违约,如数退还定金另再赔偿人民币1万元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则订金不退,但所发生的中介服务费人民币5000元,必须要由因签订协议后所产生的有经济的一方支付”,坚称原屋主赔偿的1万元,算是经济,中介有权分得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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