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12日从国土资源部新闻发布会获悉,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要防范和杜绝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维护良好的管地用地秩序。
记者12日从国土资源部新闻发布会获悉,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要防范和杜绝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维护良好的管地用地秩序。此外,新闻发布会还透露,我国今年住房供应超21万公顷,对于保持地价平稳合理调整国土资源部也出台了相关意见。
公租房:
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指出,目前一些地方在落实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任务时,出现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企业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及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等倾向性问题。为此,《通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供地,维持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切实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及时供应,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核绿色通道。
同时,严格控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以有限的土地资源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
供地:
全年供应超21万公顷
国土资源部新闻发布会透露,2011年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为21.8万公顷。约为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地量的2倍。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占78.6%。
与去年的计划供应量和实际供地量相比,2011年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分别增加18.5%和72.6%。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是17.13万公顷,占比78.6%,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供应7.74万公顷,占比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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