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28日,中国社科院发布报告建议,应及时推广沪渝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
房产税扩大试点渐行渐近
消息称,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开始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而做准备,这些省市的地税官员已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如今,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基本完成。而此前,2011年1月,上海和重庆两市试点房地产税。
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张娅兰指出,重庆、上海近两年房产税试点工作的开展,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为房产税在范围内开征奠定了基础。
一家大型金融机构经内部测算后认为,中国经济与房地产的相关度达60%,这一点可得到近年来经济形势的验证。据了解,今年三季度以来,房地产市场回暖,价格与成交量双双温和放大,10月中国制造业PMI指数重回荣枯线,宏观经济有望探底回升。值此关键时刻,长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房产税“扩围”话题再次被推到前台,引发舆论热议。
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直言,房产税改革是大势所趋,土地财政纠偏、现有房地产税费制度改革、建立正确的激励制度,都需要房产税。“相信中国房产税落地的声音不会太远。”她说。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