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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信息不公开 七旬翁状告佛山住建局

新快报  作者:李海强  2011-09-23 10:21

[摘要] 因质疑佛山住建局信息不公开,七旬老翁黄德才将住建局告上法庭。昨日,该案作为佛山市首例当事人主动申请政协委员见证的案件,引来多家媒体关注。庭审中,乌龙邮件神秘“被签收”一事,引发原告与被告的多番争辩。该案择日宣判。

因质疑佛山住建局信息不公开,七旬老翁黄德才将住建局告上法庭。昨日,该案作为佛山市首例当事人主动申请政协委员见证的案件,引来多家媒体关注。庭审中,乌龙邮件神秘“被签收”一事,引发原告与被告的多番争辩。该案择日宣判。

原告

住建局行政不作为

“我与被告(注:佛山住建局)打交道十几年,被告有太多的不诚信行为让我感到愤怒。”昨日,一场关于信息不公开的诉讼,以及佛山市首例当事人主动申请政协委员见证的庭审上,73岁的原告黄德才如此发表开场白。

据了解,今年5月底,黄德才向佛山住建局递交一份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佛山住建局公开其制作的《佛山市区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下称《补助费标准》)的评估信息,并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黄德才诉称,他至今仍未收到佛山住建局的相关答复,以致无法获取该项政府信息。为此,他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佛山住建局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公开《补助费标准》的评估信息。

黄德才还在庭上反驳被告称:“《补助费标准》是你局于1998年发布的,沿用至今13年有余,仍合法有效。你局作为评估主体,为何拒绝向公众公开其历次评估信息?”

被告

告知书次日就已发

对于黄德才没有收到答复函的投诉,佛山住建局却喊冤,称该局在6月15日收到黄德才的申请内容,第二天就向黄发出《关于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认为黄要求公开的“评估信息”客观不存在,并于6月20日通过挂号邮件方式送达“黄德才”,且“黄德才”已签收。

根据佛山住建局提供的邮件收发记录,关于告知书的挂号信是在6月20日寄出,邮递记录称7月30日由黄德才亲自签收,时间跨越了整整40天。

黄德才在庭上申明,其本人至今仍未收到该挂号信,更没有签名认领。谈及“被签收”一事,黄老汉表示活到他这年纪还是次碰到这样的乌龙事情。

此外,为何一封本地的挂号信却要经历40天才“被签收”呢?据了解,这是因为住建局寄往黄德才的地址出现错误,误将“城门西路11号”写成了“城门路11号”,导致延误了投递时间。

关于乌龙邮件一事,庭审法官表示,将对此事进行取证。据悉,由于该案牵涉关系复杂,法官将择日宣判。

亮点

政协委员见证庭审

日前,禅城区法院出台《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司法活动的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昨日,作为佛山市首例当事人主动申请的政协委员,陈丕升没料到自己成为“佛山人”。

在面对媒体的采访时,政协委员陈丕升发言显得很谨慎,“本案还未作出判决,我不方便发表评论。”他说,此次答应当事人黄德才的申请而出席庭审,主要是觉得“这位老人家数年来打官司不容易”,也期望司法公正。

据了解,根据《工作规程》,黄德才可申请信赖的代表、委员见证庭审。为此,黄德才几乎走遍了佛山市和禅城区的人大和政协,屡遭“闭门羹”。最终出席的只有陈丕升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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