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笔者所在单位接到顺德某居委会通知,要求流动人员应依法办理居住证,通知还要求办理居住证需缴交办证费用,首次办理50元/年,续期30元/年。
日前,笔者所在单位接到顺德某居委会通知,要求流动人员应依法办理居住证,通知还要求办理居住证需缴交办证费用,首次办理50元/年,续期30元/年。
在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居住证收费问题的复函》中也明确答复:“对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按每证20元缴纳工本费。而对流动人口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不得收取居住证工本费。”
从《条例》及广东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的文件中可知,广东省政府对居住证的收费问题是有严格规定的,不管首次办理还是续期,均是免费,只有遗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才需缴纳工本费,而工本费也仅是20元而已。那么,居委会关于居住证首次办理50元、续期30元的收费依据何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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