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万科水晶城因涉嫌擅改规划,被业主告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佛山中院终审宣判,万科因未实现水晶切割、活水引入构成违约,但该违约并不影响商品房质量或功能,业主不能据此解除合同,但可另外索赔。
购房合同不能解除
万科承担违约责任
经佛山中院审理查明,其实当时万科与业主签订预售合同时,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其中约定,万科公司不得变更业主所购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规划设计的局部调整在不影响业主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以不通知业主,业主因规划设计的局部调整而遭受直接损失的,万科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针对业主指出的,万科擅自改动规划,给小区带来的种种不便,佛山中院则表示,根据规划部门对万科调整规划复函显示,小区内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并未发生变化,而调整后的人均公用面积和公用资源也没有减少,因此对环境质量不会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
法院同时认为,万科所涉及的规划变更,属局部调整,并没影响业主所购商品房的质量和使用功能,业主不能据此要求解除合同。
业主解除合同诉求遭驳,但万科也难逃违约责任。
根据审理,万科在广告宣传资料中,出现水晶切割、东平河水引进等宣传,法院表示应当真实、合法,不得虚假。
因此,法院最终认定,由于水晶城楼房外立面的水晶切割以及活水引入未能实现,万科已构成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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