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限购令的一个关键单位是“家庭”,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将以户口本作为认定家庭成员的关键依据。那么对于集体户口人员又将如何归类?该负责人表示,集体户口问题仍需与公安部门再行沟通,以进一步确定。不过,他表示,公安局将对“分户”问题进行更加严格的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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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购房者待明确
虽然市府办前晚发布了《通知》以及昨天上午市住建局发布了落实有关事宜的配套文件,但是不少市民和地产界人士接受采访时认为,与广州等国内城市的楼市限购令相比,在操作中仍然有户籍家庭认定、能否售一买一等一系列细则需要进一步研究明确。
“售一买一”政策未提及
如果市民将现有住房出售,再行购买,是否可算购买套房呢?对于在广州引起了一定争议的“售一买一”,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措施里面尚未对此进行明确,也有待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再行商讨。
购房备忘
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或存量住房买卖合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申明陈述书》(附件一)(以下简称《申明陈述书》);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应分别填写《申明陈述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市户籍居民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明陈述书》。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提交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申明陈述书》,以及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上述证件复印件作为购房合同附件及房屋转移登记的申请材料。
佛山作为中国乃至世界重要的制造业生产基地之一,活跃着大量的国外机构以及外籍人士,他们在佛山购房会不会因限购新政受到限制?
据记者了解,住建部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去年发布的《建房[2010]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对此作了详细的规定。
有关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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