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青岛、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之后,佛山市府办昨晚对外公布住房限购措施,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即日起限制在本行政区域内购房。
继青岛、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之后,佛山市府办昨晚对外公布住房限购措施,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即日起限制在本行政区域内购房。
《通知》提出,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市行政区域内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和能够提供在佛山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限新购1套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在佛山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在信贷方面,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根据我市2011年经济发展目标,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我省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具体要求,《通知》还确定了我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本年度GDP增长速度的控制目标。《通知》强调,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调控房地产市场和稳定房价的责任,明确问责机制,确保完成全年的调控任务。
据介绍,我市在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同时,还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力度,住建、监察、国土、规划、财政、税务、发改(物价)、公安、统计、工商、金融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密切关注市场的变化情况,出现房价异动的区域、项目,可暂停预售予以抑制,以调控房地产市场和稳定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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