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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放宽入户条件 成年未婚子女可随父母入户佛山

珠江时报  作者:郑斌  2013-05-14 09:34

[摘要]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今日起进一步放宽市外户口迁入条件。根据新规定,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入户不受任何条件限制;连续在我市居住5年或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也可申请入户。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今日起进一步放宽市外户口迁入条件。根据新规定,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入户不受任何条件限制;连续在我市居住5年或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也可申请入户。

据介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意见,市公安局对我市现行的户籍管理政策进行部分调整,进一步放宽部分市外户口迁入的条件。本次调整主要放宽的是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条件,以及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入户时所需居住的年限。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条件方面,将原政策中“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放宽至“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但按规定,对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则有所限制,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且条件中“未婚”不包括离婚、丧偶。

在我市有固定居住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所需居住年限的“门槛”也相应降低,符合连续在我市居住5年或以上(原政策为7年或以上);或连续在我市居住和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或以上(原政策为5年或以上);或连续在我市居住2年或以上、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或以上和已缴纳社会保险费(原政策为3年或以上)。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其中一个即可申请入户。

以上放宽的入户新规自今日起实施,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满足以上入户条件的申请者今日起即可递交入户申请。

子女投靠父母

原政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

新政策: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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