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灾房子毁,还得还房贷,律师支招补救措施,与银行协商或买专门财产保险。
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发生了7.0级地震,引起不少贷款买房市民对类似问题的关注。交了首期、还在贷的房子遇上天灾,债务怎么办?为此,记者2013年4月25日向银行人士和法律人士了解到,只要人还活着就要继续还贷。律师支招,可以尝试与银行协商,或考虑购买专门财产保险。
市民:
房毁还要还贷不合人性
“房子没了,首期亏了还得还房贷,房奴伤不起。”昨日,禅城一业主陈桂英向记者诉苦道。去年年底,她购买了佛平路安怀内街一套二手房。40万元的二手房,她向银行抵押贷款18万元,分10年还贷,月供近2000元。然而,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她并未考虑房屋损毁的问题,银行工作人员也没有特别提醒。“再问了银行的人,原来房屋只是抵押物,没了还得还贷”,陈桂英说,“房子没了还欠下一大笔债务,这种规定不人性。”
对于灾害导致房屋灭失问题,本地网民昨日在“@佛山日报”官方微博展开讨论。“@90后小江江”认为,房都没了,还要还房贷,质疑相关法律规定的合理性。也有网友认为,银行并非慈善机构,欠债还钱很合理。
业内人士:
放贷前会考虑房屋结构
随后,记者走访市内多家中介机构,发现目前购房者对房屋损毁后还贷情况考虑较少。禅城广琳盈实房地产中介服务部工作人员韦先生告诉记者,以往购房有“强制保险”,专门针对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情况,但现在规定取消了,个人可以自由购买财产保险保障房屋安全。此外,银行还要考虑房屋状况进行贷款。“主要考虑房屋结构,楼龄因素则比较次要。现在多数楼房属于框架结构,可抵御六级以上地震,这种情况下首次购房可向银行借到买卖房屋总价格的六到七成。但是,混合结构房屋,比如砖木结构、砖混结构,只能贷四成。
昨日下午,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佛山分行一名姓张的业务人员。张女士表示,如果出现泥石流、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的情况,因为贷款人是屋主,房屋是抵押物。抵押物损坏了,债务还是存在的,需要还款。“面对灾害,银行和贷款人都是无辜的。央行暂时未有明确规定,而且佛山不处于地震带,无需过分担忧类似问题。”
律师支招:
找银行协商或购买财产险
在房子塌了人还活着的情况下,广东杰泰律师事务所“@佛山唐达律师”认为,根据目前的保险合同,对于地震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一般是不赔付的,除非保险公司有开设地震险且业主有参保该险。此外,房屋按揭的本质是业主向银行借钱,然后由业主向银行提供该房屋作为抵押。假如房子塌了,充其量是抵押物没了,作为银行,不仅可以要求业主还款,还可以要求业主另行提供抵押物。
“看能否与银行商量延期或降低还款额度,但需要双方协商。”针对自然灾害情况下的房屋损毁,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欧阳湘琴律师建议,房地产权属人还可以购买针对灾害的财产保险。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