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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第2批试点城市初步确定 深圳榜上有名?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3-03-22 16:29

[摘要] 昨日(3月21日),财联社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关于房产税的独家消息,表示自相关渠道获悉,高层有意扩大四个城市的房产税试点范围。而今日下午,财联社在其微博中在此透露,初步计划增加杭州、南京、深圳、青岛四个城市作为第二批的房产税试点城市。

 房产税2014年起将开征? 专家:仓促出台不现实

 

(来源:广州日报)近来,坊间流传一则“房产税开征消息”,称“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昨日,记者采访的有关财税专家认为“方案”税率过高,成为政策执行的可能性很小。后经记者查询,发现该消息可能是源自一家房地产研究中心的建议。

网传“2014年起征房产税”

近日网上流传“房产税开征消息”(下称“消息”),“消息”内容十分细致地说明了房产税征收细则。

消息称“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不仅如此,消息还详细设定了住房信息联网的时间表:“2013年12月31日以前,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专家:仓促出台政策不现实

中国税务理事学会、中山大学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认为,“消息”的说法不够稳妥,税率太高,“更像是一种讨论的意见,而不是要出台的政策”。他表示,在没有总结试点经验之前,仓促出台政策不现实。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鹏认为,这个版本的设置比较“外行”,首先是税率过高、不现实。他还认为“消息”混淆了住房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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