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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第2批试点城市初步确定 深圳榜上有名?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3-03-22 16:29

[摘要] 昨日(3月21日),财联社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关于房产税的独家消息,表示自相关渠道获悉,高层有意扩大四个城市的房产税试点范围。而今日下午,财联社在其微博中在此透露,初步计划增加杭州、南京、深圳、青岛四个城市作为第二批的房产税试点城市。

昨日(2013年3月21日),财联社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关于房产税的消息,表示自相关渠道获悉,高层有意扩大四个城市的房产税试点范围。而今日下午,财联社在其微博中在此透露,初步计划增加杭州、南京、深圳、青岛四个城市作为第二批的房产税试点城市。

此消息一出,引起了网友的争相讨论和转发,另外财联社还表示某大型商业银行因担心四月下旬房地产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近期已经开始在放贷上做起文章。

网友声音

@丹宝宝的神笔: 我猜福州,深圳,天津,广州南沙区。

@chenyongccer:关注焦点是新试点城市的房产税方案。如果不考虑存量房,没意义。

@zw1st的小窝:关键还是看细则,看重不重,不重的话,对房价产生不了决定性作用。

@铅笔还剩下一半:你的消息总是很劲爆。再加四个,来吧,深圳!

 房产税2014年起将开征? 专家:仓促出台不现实

 

(来源:广州日报)近来,坊间流传一则“房产税开征消息”,称“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昨日,记者采访的有关财税专家认为“方案”税率过高,成为政策执行的可能性很小。后经记者查询,发现该消息可能是源自一家房地产研究中心的建议。

网传“2014年起征房产税”

近日网上流传“房产税开征消息”(下称“消息”),“消息”内容十分细致地说明了房产税征收细则。

消息称“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不仅如此,消息还详细设定了住房信息联网的时间表:“2013年12月31日以前,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专家:仓促出台政策不现实

中国税务理事学会、中山大学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认为,“消息”的说法不够稳妥,税率太高,“更像是一种讨论的意见,而不是要出台的政策”。他表示,在没有总结试点经验之前,仓促出台政策不现实。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鹏认为,这个版本的设置比较“外行”,首先是税率过高、不现实。他还认为“消息”混淆了住房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的税收。

 

疑“建议”走样成“开征消息”

在采访专家后,记者再次核实消息的来源,最后发现的“消息”可能源自2月28日某经济专业报纸地产版,该版刊登了该报下属研究院房地产研究中心的一份《关于坚决变革房地产制度的建议》。

《建议》提出限购政策应该退出,由税收手段代替,此外还给出有关配套政策、有关公务员住房等建议。但经过网络多番传播,走样成为了所谓的“房产税开征消息”。

40个重点城市已联网

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方面,事实上在去年就确实加快了工作进度。按照国务院的要求,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应于2012年6月30日前实现与住建部联网。

对此,住建部负责人3月份已经公开作出回应,目前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基本上已经联网。按照此前住建部的计划,今年6月底将完成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不过,住建部负责人也表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有相当的难度,但要继续努力把它建立起来。

据悉,我国在房改之后就再也没有进行过房产普查,除了商品房以外,各地还存在大量的其他房产可能未录入住房信息系统,包括名目繁多的保障房、房改房、自建房等。有些地区的住房信息还是纸质档案,未录入电子信息库。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市辖下十区两市的个人住房信息去年就已经提前实现和住建部的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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