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持续多日的禅城区首批经适房“售”、“租”之议终于尘埃落定。根据最新方案,这批经适房为租赁型经适房,只租不售。郑梓锐先生在27日的《佛山日报》上发表评论认为:“只租不售”体现民生倾斜,禅城区的做法值得一赞。
持续多日的禅城区首批经适房“售”、“租”之议终于尘埃落定。根据方案,这批经适房为租赁型经适房,只租不售。郑梓锐先生在27日的《佛山日报》上发表评论认为:“只租不售”体现民生倾斜,禅城区的做法值得一赞。
因为经适房申请过程的猫腻和不公,很多城市干脆将名声不好的经适房剔除出了保障房范畴中,将保障房等同于公租房和廉租房,明确规定保障房建设只租不售。完全取消经适房,是可以一劳永逸解决经适房申领过程中出现的欺诈、不公等现象。但是,如此却减少了保障房提供的途径,可能加重财政负担,反而不利于保障房建设。廉租房或者公租房的公益性和保障性决定了其租金的低廉性,根本不足以支持廉租房的维护,遑论反刍到保障房的建设。政府希望也邀请社会资金共同建设保障房,但房地产名企万科也至今没有找到保障房建设的有效方式。
名声不好,其实并非是经适房本身的错,而是经适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将管理的问题等同于经适房本身的问题,显然是“混淆视听”。不能因为管理存在问题就废止经适房,那样可能是因噎废食。
保障房的建设刚刚开始,没必要一下子禁锢发展的方向和类型,多探索、多试验、多总结、多完善,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推广改进,显然更有利于建立起完善合理的保障房体系。
对于经适房来说,应该做的是规范,而不是取缔;是完善,而不是禁止;是增加经适房申请的公开透明度,增加经适房申请的防范和处罚措施,加重处罚力度,适时修改刑法,实现行刑衔接等等。这或许更有利于经适房的发展,也更有利于保障房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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