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3月28日从佛山市人社局举办的2013年佛山市人社政策法规宣讲会上获悉,《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下称《条例》)将从5月1日起实施。如用人单位拖欠员工薪水,劝其不改,则可能面临被罚款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3月28日从佛山市人社局举办的2013年佛山市人社政策法规宣讲会上获悉,《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下称《条例》)将从5月1日起实施。如用人单位拖欠员工薪水,劝其不改,则可能面临被罚款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条例》规定,如有用人单位拖欠员工薪水而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介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倘若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1年内又发生同类违法行为的,还将依法受到从重处罚。
链接 失业保险金标准将调整为1048元/月
从2013年5月1日起,佛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月1048元。
另外,佛山市2013年度企业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启动,目前已将具体方案报送有关政府部门,预计4月初可兑现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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