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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以人查房"引争议 向来不存在"以人查房"

珠江商报  2013-02-22 09:56

[摘要] 据报道2012年下半年,频发“房叔”、“房嫂”事件,令到住房信息系统成为热点。近日,一些地市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定,严控“以人查房”,这引发公众对于“规定保护了谁”的争议。北京住建委称,国家相关规定不提供“以人查房”的服务。

据报道2012年下半年,频发“房叔”、“房嫂”事件,令到住房信息系统成为热点。近日,一些地市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定,严控“以人查房”,这引发公众对于“规定保护了谁”的争议。北京住建委称,国家相关规定不提供“以人查房”的服务。

禁止“以人查房”引争议

2月16日,福建漳州市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处理好物权公示和隐私保护的关系”,漳州近日出台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据此办法,除申请查询本人房屋信息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查询外,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另外,江苏盐城、广州等地均公布禁止“以人查房”。

消息出后,不少网友质疑该政策有隐匿房源之嫌,纷纷表示“抗议”。而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不正常流出又激起人们对于隐私泄露的担忧。

于2月20日,漳州市出面澄清,否认曾出台上文提到的办法,并称其曾出台过《房屋权属信息查询管理暂行规定》的内部规定,而该内部规定并不对外。漳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副主任肖水斌说,在除国家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等机关通过法定程序的协助查询外,一直以来都不可能仅仅通过姓名查询他人的房产信息。

向来没有“以人查房”

有媒体报道,北京市住建委也在内部明确纪律,个人一律不准进行类似查询。2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称,近期并未下发过内部纪律,而是一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提供“以人查房”的服务。

“无论是房屋所有权人还是利害关系人,无论是查询房屋的自然状况还是所有权人的情况,前提是都必须提供房屋的坐落或房产证编号才能查询。而只提供人的姓名或是身份证号,是一直都不能查询的。”这位负责人表示。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林表示,此前一些网友曝光他人的房产信息,除可能通过特殊渠道查到外,目前一系列相关行政规章对房产查询具体程序、范围的规定,确实存在模糊、易生歧义的情况,导致现实中房屋查询乱象,不利于交易安全,更不利于保护当事人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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